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赛事及火炬传递于2022年7月至11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举行,为确保各站火炬传递活动的安全顺利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十二条规定,现将禁飞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禁飞时间:2022年7月至11月(具体时间另行公布)。
二、禁飞区域:赛事现场及火炬传递沿线上空(具体区域另行公布)。
三、禁飞事项:无人驾驶航空器、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力球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,不得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、飞行。因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、应急救援、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,以上设备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、飞行的,应当事先报经属地公安局(分局)同意。
四、违规处罚:如发现违规起飞、升空的,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,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特此公告!
金华市人民政府
2022年7月28日
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公告
活动名称 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火炬传递活动(武义站)
活动地点
滨江广场、湖畔公园、温泉路、武义县博物馆
禁飞时间
9月27日6时-11时
禁飞区域
环城南路—解放街—建设路—武棉路—武川路的闭环区域,详见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图。
联系人:徐旭东
联系方式:159584007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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